关于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验收销号的公示(第三轮第二十项整改任务)

发表日期: 2024年08月26日

信息来源: 宜宾市经济和信息化局

第三轮四川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二十项整改任务已整改完成,并通过验收,拟按程序实施销号。根据《宜宾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问题整改销号办法(2023年修订)》有关要求,现将该项问题整改验收情况予以公示,公示期为2024年8月26日至2024年9月6日(十个工作日)。公示期间如有异议,请实名书面向宜宾市经济和信息化局提出。联系电话:2339266;邮寄地址:四川省宜宾市叙州区酒都路中段59号。

附件:第三轮四川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二十项整改任务完成情况表


宜宾市经济和信息化局                   

2024年8月26日                          


附件

第三轮四川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二十项整改任务完成情况表

整改任务

宜宾市经信部门对园区污水处理设施“只管建设、不管运行”,抽查的8个园区污水处理厂不同程度存在运行不正常、管网不配套等问题。(市整改任务第20项)

责任县(区)

三江新区、宜宾高新区、各县(区)

整改目标

完善工业园区雨污管网,加强监管执法,确保工业园区污水处理设施正常运行

整改措施

(1)2023年6月底前,组织开展全市工业园区雨污管网排查,对发现问题分类施策;2023年12月底前,完成工业园区雨污管网问题整治。

(2)2023年12月底前,组织开展全市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专项排查整治,建立问题台账,有序推进问题整改。

(3)引进有资质、有实力、有水平的第三方运维团队,提升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管理能力,并强化监管执法。

整改主要工作及成效

(1)2023年12月底前,三江新区、宜宾高新区、各县(区)通过聘请第三方机构专项排查、相关部门联合排查等多种方式,对所在地工业园区雨污管网开展了排查,对发现问题分类施策,全力推进园区雨污管网问题整治,确保园区污水集中收集、集中处理、集中排放。

(2)2023年5月,制定《全市产业园区工业废水集中处理设施配置能力督导方案》,组织开展全市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专项排查整治,建立问题台账,有序推进问题整改,助推园区绿色发展。

(3)引进有资质、有实力、有水平的第三方运维团队,提升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管理能力,并强化监管执法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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