标 题: | 【政策问答】解读:长宁县村镇集中供水工程运行管理办法 | |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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解读机构: | 长宁县水利局 | 发布日期: | 2024-10-22 |
解读类型: | 部门解读 | 解读形式: | 文字 |
信息来源: | 长宁县水利局 | 主题词: | 集中供水 |
问:出台《长宁县村镇集中供水工程运行管理办法》的背景及意义?
答:为明晰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所有权,落实管理主体,对工程运行标准化管理,水价核定、计量收费、专业化管护、水源保护、水质监测等各项工作实施科学管理和监督,保证全县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运行,充分发挥工程效益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》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》《四川省村镇供水条例》《四川省饮用水水源保护管理条例》《四川省村镇集中供水工程运行管理指导意见》《四川省村镇供水水质管理暂行办法》《四川省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管理规定(试行)》《村镇供水工程技术规范(GB/T43824-2024)》等相关法律、法规、规范性文件,结合我县实际,制定本办法。
问:《长宁县村镇集中供水工程运行管理办法》有哪些主要内容
答:《长宁县村镇集中供水工程运行管理办法》共六章三十条,主要内容如下:
第一章总则共六条,主要明确了制定该管理办法的法律依据、适用范围和目的,旨在通过规范村镇集中供水工程的管理提升供水质量和服务水平,保障村镇居民的饮水安全。并强调了村镇集中供水工程管理的基本原则和目标,明确了县水利局作为水行政主管部门的主导作用以及政府、专业机构、村民委员会在运营管理中的具体职责,同时强调了多部门协作的重要性。
第二章管理体制共三条,详细规定了村镇集中供水工程产权的确定原则、管护主体的责任以及建设资金的筹集方式和渠道,确保工程有稳定的资金来源和有效的管理维护。
第三章水源保护和水质管理共六条,强调了水源保护的重要性,规定了饮用水源保护区的划定、警示标志的设置、巡查制度的建立等具体措施,同时,对供水水质提出了明确要求,规定了水质检测的频率、内容和责任单位,确保了供水水质符合国家标准。
第四章供水与用水管理共九条,明确了供水单位的管理方式、工作人员的资质要求、供水优先保障原则、供水价格的形成机制以及用户权益保障措施,特别是通过签订供水、用水协议,实行有偿供水、计量收费,既保障了供水单位的运营权益,也维护了用户的合法权益。
第五章工程管理与维修养护机制共四条,详细规定了供水单位应建立的各项管理制度,包括工程运行、财务、设备维修养护、水费计收等,以确保工程的正常运行和供水服务的持续稳定。同时,提出了创建县级维修养护机制、执行优惠电价等措施,为工程的长远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持。
第六章附则共两条,明确了管理办法的解释权归属和施行日期,为管理办法的正式实施提供了法律保障。
问:推动《管理办法》落实的主要措施有哪些?
答:《管理办法》的效力在于实施,要求各乡镇政府、水行政部门、供水管理部门认真学习落实农村饮水安全的三级责任,推动《管理办法》落地生根。一是做好宣传教育和培训,通过多种手段,组织开展培训、宣传教育、经验交流等活动,推动应知应会。二是贯彻落实到基层,压实各方责任链条,严格执行《管理办法》各项内容。三是强化执行效果检查评估,广泛征求群众及相关部门意见,对《管理办法》定期进行修订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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